《黑龙江日报》发表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刚文章 作者:王刚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8-12-03

      2018年12月3日,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刚在《黑龙江日报》第7版理论版块发表文章,文章题为《构建南北协调发展新格局》。现全文转载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指出,要以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为依托,深入推进东北振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和交流合作,使南北互动起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需要在对口合作工作实践和取得发展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创新合作方式,夯实合作的基础保障,推动“对口合作”向“南北互动”战略升级。

      提升对口合作层次意义重大。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是《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提出的要求。两年来,对口合作在项目建设、园区建设、互派干部、学习考察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新时代尤其是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由“对口合作”向“南北互动”拓展升级,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实质上是国家动员组织了从中央层面的政策组合到整合中国最前沿的一线城市加上经济最具活力的发达地区整体板块,从顶层和外围支持带动并培育积蓄东北振兴发展新动能,同时提升扩大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空间和韧性,从而实现重要区域间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它既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东北振兴与“三大战略”对接融合的有效途径,更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跨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对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合力,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新形势下应创新对口合作方式。

      支持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全方位合作,综合考虑了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确定了相关省市对口合作关系。新形势下应进一步拓展对口合作的领域和层次,创新对口合作方式。一是将合作层次扩展到县(市)层面。县域经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本经济单元,只有县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一个地区乃至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兴旺发达和民众安居乐业,这也是对口合作的重要内容和东北振兴发展的新引擎。黑龙江省应与东部地区建立农业和绿色食品长期产销对接关系,在国家政策层面支持东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在东北地区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共同推进水稻、玉米、大豆等重点农产品精深加工。二是将合作层次拓展到大型国有企业层面。在大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应加强对口合作,在装备制造业领域共建研发基地,破解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偏重、民营经济偏弱、创新人才偏少的瓶颈制约。三是创新合作方式。在对口合作对象选择上,可以借鉴“双边合作”“多边合作”机制,创新实施“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合作方式,而不拘泥于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对口合作关系,可通过市场化合作促进要素合理流动、资源共享、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激发内生活力和动力,促进黑龙江省与东部地区在合作中相互借鉴、共谋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优化营商环境,为拓展合作空间提升合作质量提供保障。一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在简政放权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在创造要素市场条件、产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化政府服务。重点在构建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领域采取突破性举措,在进入和退出市场上形成对称的优良营商环境。二是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入手,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创业投资的“亲”“清”相容的政商关系。培育有利于创新型民营企业加快生成发展的营商环境,围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提高培养新生民营企业经理阶层的精准服务能力,营造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注重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提高市场化合作层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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