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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部阅览区入室须知 作者:sa2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16-01-14

1. 本院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入馆。
2. 请爱护图书和公共财物,若有损坏原价赔偿。
3. 请保持馆内肃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前请将手机调成振动状态,在阅读场所请勿接听和拨打手机。
4. 请注意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不得在馆内吃食物。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 读者雨伞、雨衣以及个人物品请不要带入书库。
7. 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