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东北亚地区,功能性的经济一体化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进展似乎相当顺利。功能性一体化的进程是由市场力量推动的。虽然上世纪九十年代区域主义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但是由于东北亚地区的诸如历史遗留问题,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等特定因素,区域主义历来被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
然而最近这一区域在制度性经济一体化方面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特别是韩国、日本和中国现在也加入了世界性的区域主义的趋势并开始形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s)。虽然现在东北亚国家仍然没有建立起FTA,但是考虑到重要的东北亚国家就建立FTA采取的灵活的政策,制度性经济一体化有望在将来成为现实。
在论述东北亚区域经济功能性一体化和制度性一体化的现状后,本文将试图分析建立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前景以及就促进东北亚经济区域一体化进程提出具体方法和建议。
一、东北亚功能性经济一体化
1. 东北亚区域内贸易
东北亚由三个类别的国家和地区组成。A类包括三个核心国家(从经济一体化角度来看),即中国、日本和韩国。B类包括朝鲜、蒙古两国及俄罗斯远东地区1。C类则为中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及台湾地区。
如表1所示,自1990年以来,全部三组的区域内贸易比重都有所增长。1990年至2000年,这一比重增长尤其迅速,而2000年之后增长趋势则逐步减缓。由此可见,东北亚区域功能性经济一体化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发展势头强劲,虽然在后一个十年中这一发展趋势不那么明显。
1990-2000年间中日韩三国间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显著增长。在同一时期,日本和韩国对东北亚经济的贸易依存度大幅增长(见表2),而中国对东北亚的贸易依存度则有所降低。
B类的加入使A类急剧增长的趋势变得不明显。在同一时期,尽管俄罗斯从2000年以来对外贸易依存度呈增长态势,其对东北亚的贸易依存度相比之下仍然很低。而蒙古和朝鲜的区域贸易依存度水平依然很高。
另一方面,A+B+C类的区域内贸易比重大幅度高于A类和A+B类。然而2000-2009年间,这一比重却仅仅增加了0.4%。
2. 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的贸易
中日韩三国间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这一比重从1990年的12.3%猛增至1996年的19.0%,然后又在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下降。2004年这一比重又增加至24.1%,2009年降至22.3%。
而就各个东北亚国家对其他国家的贸易依存度来说,中国的情况又不同于日本和韩国。日本对中国和韩国的贸易依存度由1990年的9.1%增至2009年的26.6%,而韩国的区域内依存度由1990年的21.9%增至2009年的30.5%(见图2).而另一方面,中国的区域内贸易依存度先是由1990年的15.0%猛增至1996年的27.6%,又逐渐下降至2009年的17.4%。由此可见,中国的区域内贸易依存度的下降是导致近期东北亚三国的区域内贸易比重的下降的主要原因。
二、东北亚制度性经济一体化
1. 东北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出现和发展
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已经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区。进入2000年,日本成为了第一个缔结FTA的东北亚国家。自那之后,中国和韩国也纷纷加入到这个行列,在较短时间内,这三个国家都签订了多个双边和多边FTA协定。
日本分别和新加坡、墨西哥、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东盟(ASEAN)、智利、瑞士、秘鲁和印度等国家缔结了经济合作伙伴协议(EPAs);韩国和智利、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东盟(ASEAN)、美国、欧盟(EU)、印度和秘鲁签订了FTA;而中国则和香港和澳门签订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并同智利、巴基斯坦、东盟(ASEAN)、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和哥斯达黎加签订了FTA。
与此同时,还有很多正在进行的FTA谈判。韩国正在和加拿大、墨西哥、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the GCC,包括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澳大利亚、新西兰、哥伦比亚和土耳其进行FTA谈判;日本正在和澳大利亚及GCC进行谈判;而中国则正在同澳大利亚,GCC,冰岛、挪威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进行谈判。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涉及到中国、日本或者韩国的FTA项目正在商讨中。
虽然中日韩这三个核心东北亚国家就建立FTA采取了灵活的政策,现在东北亚国家仍然没有建立起FTA。事实上,韩日FTA谈判曾于2003年12月举行,但是在2004年被迫中止,只有总干事级谈判还在进行中。而一项韩中FTA的三方联合研究已于2007年3月启动并于2010年5月结束,FTA谈判尚未开始。此外,关于中日韩三国投资协议的谈判已于2007年5月启动。
2.东北亚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新发展
首次同东北亚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相关的对话机制产生于1999年11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马尼拉举办的ASEAN+3峰会首次举行会谈。自那以后,三边峰会在ASEAN+3框架下定期举行。2在首次峰会上,三国领导人一致决议制定三国经济关系研讨计划。
根据这项协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日本国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3和韩国国际经济政策研究所(KIEP)于2000年11月开展了一个共同研究项目。其后的两年中,这一三方联合研究把重点放在三国之间的贸易便利化及投资等问题的研究上。2003-2009年,上述三个机构完成了一系列关于中日韩FTA的联合研究工作。这三个机构在每年的三边峰会上向三国领导人提交根据联合研究所制定的政策建议。
2008年12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议在日本福冈召开,这是三国第一次单独召开的领导人会议,这次会议奠定了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基石。与上面提及的三边峰会不同,这次三国领导人会议是独立于ASEAN+3框架之外在东北亚单独召开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在中国北京和韩国济州岛举行。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于今年在日本东京举行。因此,这个会议被看作是东北亚三个核心国家领导人第一次真正的关于区域合作问题的对话机遇。
另一方面,从制度性角度来看,还有另外一项进行中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十分活跃。在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成了区域经 济一体化的主要舞台。ASEAN+3框架经由峰会、部长级会议和高官会的举办更加巩固。《清迈协议》作为一个双边的货币互换协议,对ASEAN+3国家的货币金融合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另外,根据ASEAN+3经济部长会议(AEM+3)4的决议,在ASEAN+3框架内,来自ASEAN+3国家的专家们进行了两项关于东亚FTA(EAFTA)的联合研究。根据这些联合研究得出的结论及建议,成立了四个工作组,旨在建立一个全区域的东亚FTA。
三、推进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前景及未来任务
1. 建立中日韩FTA的前景
如前所述,一些和建立东北亚FTA相关的FTA项目正在协商中。韩日FTA谈判曾于2003年12月举行,但是在2004年11月因故中止。2009年5月,一项关于建立韩中FTA的官方三边联合研究顺利结项。至于建立一个中日韩三国FTA(CJK FTA),上述三家机构(DRC/NIRA/KIEP)在2003-2009年间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可行性研究与讨论,并向三国领导人提出了升级中日韩FTA联合研究的建议。
2009年10月10日,在中国北京举办的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决议成立中日韩三国FTA研究委员会。接下来,2009年10月25日,在泰国华欣市召开的中日韩三国经贸部长会议上,重申了三国领导人达成的这一共识,即关于中日韩FTA的联合研究将在政府官员、商界和学术界人士中开展。
新成立的三国FTA研究委员会分别于韩国首尔、日本东京、中国威海以及韩国济州先后召开了四次研讨会议。这一联合研究委员会计划于下一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2012年在中国举办)之前完成全部研究任务。
CJK FTA谈判最早将在2012年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后启动。但是如果三方无法就近期内实现这一直接目标达成共识,那么CJK FTA可能通过一系列双边FTA来实现,如韩日FTA和韩中FTA,这些双边FTA的缔结可为CJK FTA的最终实现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最后,东亚全区域的FTA可以说是形成CJK FTA的附加变量,因为EAFTA可以促成事实上的CJK FTA的形成。中日韩三国都已经和ASEAN缔结了FTA,那么一旦东亚全区域FTA谈判取得了进展,则EAFTA甚至会先于CJK FTA实现。在这种情况之下,把东北亚和东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分别对待也许会对实现一个东北亚FTA的可能性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成立一个法律上有效的CJK FTA是必要的,它标志着一个东北亚FTA和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开始。一旦缔结了CJK FTA,其他东北亚国家在适当时候也可加入。
2.未来任务
东北亚地区面临着一项双重任务,一方面寻求建立一个CJK FTA从而实现制度性经济一体化,另一方面需要将几个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纳入东北亚功能性经济一体化进程。
现在,阻碍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因素中同时存在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对于所有的FTA而言,历史遗留问题和国家竞争等非经济因素似乎是阻碍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更为敏感的问题,为实现一个CJK FTA,这个问题需更加认真予以对待。而涉及到功能性经济一体化的问题时,除朝鲜问题与地区安全紧密相关之外,包括市场机制和交通设施在内的经济基础设施的缺乏是最大的障碍。
在所有这些障碍中,我们有理由相信,为建立一个CJK FTA所要面对的障碍是相对比较容易克服的。除了国家间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大之外,这三个核心国家还需在次区域、区域及全球层面的诸多事务上进行合作。因此,三国之间不断增长且日益密切的合作需求很有可能会战胜其他的非经济障碍。特别是,如果三国领导人达成共识,即其余的障碍可以通过更密切的经济联系来缓解和克服的话,那么CJK FTA可能会比许多人预计的更早实现。
而另一方面,从实现功能性经济一体化的角度来说,减少核心国家和其他地区间的差距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建设经济基础设施和建立市场机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此外还有一个错综复杂、不可预测的朝鲜问题。
因此,为了加快东北亚地区经济一体化,我们应当以建立一个CJK FTA为初步目标,努力致力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化。但是,我们的制度化努力不应仅局限于建立CJK FTA。那么,除了努力建立一个CJK FTA,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考虑到CJK FTA不太可能在近期内建立,并且目前仍然没有一个全区域的经济合作载体,我再次建议成立一个区域经济合作实体,即“东北亚经济合作委员会(CNAEC)5”。
鉴于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和政治形势,该委员会可以首先由东北亚核心国家,即中国、日本和韩国组建。三国将以各种方式讨论加强彼此之间以及东北亚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在诸如贸易、投资、环境、电信、交通、能源、金融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方面的合作。与此同时,委员会还可以发挥论坛的功能,三国在此交换意见,以便为参与其他区域性及多边经济论坛更好地做准备。该委员会不会形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而是将成为一个微缩版的APEC。由于其规模较小,通过聚焦三个国家的区域利益问题,它的运行将更有效。
一旦委员会成功建立并实现其预期目的,将吸收区域内其他国家进入。此外,对于诸如能源发展等特定领域的经济合作,委员会还可授予地区外国家特别资格使其能够参与委员会的活动。
因此,短期看来,该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助于推进中日韩三国间的功能性经济一体化,并通过探讨建立一个CJK FTA的可能性,从而促进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在中期阶段,该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利于推动东北亚迄今孤立的地区能源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多样化投资项目,从而缩小其在区域功能性经济一体化方面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差距。而从长远来看,该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助于孤立国家加入到东北亚FTA。
最后,前文提到的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之间独立的三边会议为在未来几年内东北亚经济合作委员会的成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而三方领导人会议的启动适逢中日韩三国在多层国际论坛中扮演的角色的分量日趋增大之时,此时正需要类似该委员会的框架对三边领导人会议予以支撑。这种支撑毫无疑问将有助于CJK FTA的建立,同时也能进一步推进东北亚地区的功能性经济一体化。